测定方法
克利夫兰开口杯法
适用范围:适用于测定除燃料油以外的、开口杯闪点高于 79℃的石油产品。
原理:把试样装入克利夫兰开口杯中,在规定的加热速率下加热,当试样蒸气与周围空气形成的混合气接触火焰发生闪火时的低温度,即为闪点。继续加热,当试样接触火焰能持续燃烧不少于 5 秒钟时的低温度,即为燃点。
试样准备
确保试样具有代表性,从石油沥青材料中均匀取样。
对于固态沥青,应先加热使其熔化,并充分搅拌均匀。去除试样中的杂质和水分,以免影响测定结果。
实验过程
1.开始加热试样,升温速度迅速地达到14℃/min~17℃/min。待试样温度达到预期闪点前56℃时,调节加热器降低升温速度,以便在预期闪点前28℃时能使升温速度控制在5.5℃/min±0.5℃/min。
2.试样温度达到预期闪点前28℃时开始,每隔2℃将点火器的试焰沿试验杯口中心以150mm半径作弧水平扫过一次;从试验杯口的一边至另一边所经过的时间约1s。此时应确认点火器的试焰为直径4mm±0.8mm的火球,并位于坩锅口上方2mm~2.5mm处。
注:试验时不应对着试样杯呼气。
3.当试样液面上最初出现一瞬即灭的蓝色火焰,立即从温度计上读记温度,作为试样的闪点。注意勿将试焰四周的蓝白色火焰误认为是闪点火焰。
4.继续加热,保持试样升温速度5.5℃/min士0.5℃/min,并按上述操作要求用点火器点火试验。
5.当试样接触火焰立即着火,并能继续燃烧不少于5s时,停止加热,并读记温度计上的温度,作为试样的燃点。
实验结果
沥青类型 |
闪点(℃) |
燃点(℃) |
普通道路石油沥青 |
240-260 |
243-266 |
硬质石油沥青 |
≥230(如某型号10#硬质石油沥青) |
比闪点高3-6℃(即233℃以上) |
聚合物改性石油沥青 |
250-280 |
253-286 |